在法律上,法律明确司机给救护车让路的上样司机保障机制主要有以下方面。
首先,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护车警车、让路消防车、障机制救护车、法律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上样司机在确保安全的明确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护车行驶方向、让路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障机制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法律比如《江苏省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自 5 月 1 日起施行,上样司机其中规定救护车执行任务时,明确享有在高速公路上使用应急车道、免交路桥通行费和停车费等权利,并明确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让行义务。因让行或者参与救护患者导致违反交通规则的,公安机关核实后不予行政处罚。
其次,为了更好地保障急救工作开展,对急救中心、急救站(点)设置和救护车配备等作了具体规定。要求急救中心设置相应的呼叫线路,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等。
再者,明确急救站(点)不得以未付费等理由拒绝或者拖延为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此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升社会急救能力。鼓励为有医疗急救需要的人员拨打“120”呼叫号码、提供必要帮助。鼓励具备医疗急救专业技能的人员在急救人员到达前为患者实施紧急现场救护。
在具体让行操作上,一般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车辆应统一向右侧变道,空出最左侧通道让紧急车辆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拥堵的情况,社会车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两边停靠,空出中间车道,让紧急车辆通行。
同时,要提升大众良好交通意识和对生命的敬畏程度,规范急救资源使用水平,严格执法,增加搜集证据的方式和途径,切实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